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丰利镇石屏小学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
丰利镇石屏小学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,进巩固成果、深化改革,促进教育公平,提高教育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《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》、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基(2020)4号)、市教育局《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通教基(2020)12号)以及省教育厅《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,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、幼儿园服务区制度,规范义务教育、学前教育招生行为,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,体现教育公平,现就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、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组 长:吴红兵(负责招生全面工作)
副组长:管保建(负责招生政策宣传)
成 员:徐亚(制定招生计划,负责招生具体事宜)
桑琴 李濮建 陆银飞
二、招生原则
1.免试就近原则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按施教区免试入学,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。确保适龄健康儿童入学率达到100%,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%以上。
2.公开公平原则。通过多种途径宣传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,公开招生入学的政策条件、手续程序、时间安排等信息,实行阳光招生,接受社会监督。
3.规范有序原则。均衡编班,均衡配备教师。严格招生条件,规范招生程序,严肃招生纪律。
三、入学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
招收本施教区年满6周岁的儿童(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),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得入学。家长需提供户口簿、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材料。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,由其父母提出申请,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,可延缓入学。
外来务工人员子女:外县(市)在我县流动人员随迁适龄子女,按照“就近入学、统筹安排”的原则,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,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。家长需提供户口簿、居住证、就业证明、幼儿园毕业证书等材料。
四、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
1.制订招生方案。6月20日前,根据上级招生工作要求制订招生工作方案,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,公布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。
2.信息登记核查。7月5前,召开毕业年级学生家长会议,宣传义务教育招生的相关政策,明确入学条件、施教区及手续程序,家长填写信息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。今年全省统一使用阳光招生监管平台,入学儿童少年相关信息需在监管平台登记填报、上传资料及核查认定。学校将对家长进行指导。
3.发放入学通知。7月18日前,镇教育联络组受所在镇政府委托向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发放《如东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》。
4.入学报名登记。7月19~20日,招生学校张贴公布施教区及新生名单。家长携带《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》、户口簿、幼儿园毕业证书等材料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,学校采集录入新生信息。
7月20日,审核办理新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、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手续。
8月26~30日审核办理转学手续。
5.编班注册学籍。8月30日前,学校制订均衡编班方案,合理确定班学额,均衡配备教师,并将分班情况在校内公示。
9月1日新学期开学,学校在开学后1个月内为新生建立学籍,将学生信息录入《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系统》。严格执行《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》,规范学籍管理,实行“一人一籍、籍随人走、终身不变”,所有中小学生一律不得借读。
五、有关具体问题
1.班学额和编班问题。根据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评估标准,小学不超过40人。学校要严格控制班学额,班学额超标的学校,要在确保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基础上,通过扩班等措施使班学额逐步符合标准。要坚持均衡编班原则,制订均衡编班方案,规范编班行为,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实验班、特长班、重点班等,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与入学相关的笔试、面试,不得以各种竞赛成绩、奖励考级证书等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。
2.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。对外县(市、区)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到我县就读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的,按照“就近入学、统筹安排”的原则,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,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。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、流动人员居住证、就业或自谋职业证明、幼儿园毕业证书等材料,向所在地学校申请,审核后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。
3.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问题。学校要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,并为其学习、康复提供帮助,县特殊教育学校应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培训指导。对视力、听力损失严重和智力有严重障碍的儿童,原则上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,特殊教育学校应接受有入学需求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,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。对残疾程度较重,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,由县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学籍并开展送教上门服务。
4.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。根据总政治部、教育部联合印发的《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》(政联〔2011〕7号)文件精神,各学校应为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提供好服务,对不能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生活,而由祖父母、外祖父母或者经法定程序指定的委托监护人抚养的军人子女,可以在祖父母、外祖父母或者受委托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。
5.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问题。不得违规接收非本施教区的学生入学。对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等情况,按以下办法处理:
实际居住地应提供房产证或有效建房手续(自建房)等材料。
县城城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,家长可根据户籍或实际居住地确定就读学校,具体由县教育局协调安排;
其他镇(区)范围之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,家长可根据户籍或实际居住地确定就读学校,具体由镇教育联络组协调安排;
其他特殊情况由双方镇教育联络组、县教体局协调处理。
6.县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问题。县城初中、小学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普教科统筹管理,制订招生办法,县教育局和各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。县城户籍要求回县城学校就读小学或初中一年级的学生、以及县城新增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,家长携带相关材料于7月21~23日到教育局普教科登记信息,7月30前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。
7.阳光招生监管平台线上使用问题。根据省市要求,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将使用省招生监管平台中的招生监管板块,进行相关数据的收集与上报;今年我县将利用省招生监管平台中的招生监管板块,进行信息采集试点工作。教体局将组织人员进行专门培训。
8.关于疫情防控的问题。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,各单位在组织招生工作期间,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,落实具体措施,确保招生工作的安全有序。
附件:1.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登记表
2.如东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信息汇总表
3.如东县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
丰利镇石屏小学
2020年7月10日
附件1:
如东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登记表
姓名 |
| 性别 |
| 出生 年月日 |
| 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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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读幼儿园 或小学 |
| 班级 |
| 学籍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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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籍所在地 |
| 户口簿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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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住地 |
| 房产证号或其他有效证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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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来流动人员居住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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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护人 情况 | 称谓 | 姓 名 | 工作单位 | 联系电话 | 备注 | 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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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就读学校 |
| 理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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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 承诺 | 本人对以上所填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如有虚假,责任自负。
家长签字: 2020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||||
学校 审核 意见 |
签名: 2020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|||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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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此表为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的档案材料,请各校保存备查。
附件2:
如东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信息汇总表
序号 | 姓名 | 性别 | 出生 年月 | 身份证号码 | 户籍所在地 | 就读幼儿园或小学 | 监护人姓名 | 联系电话 | 招生学校 | 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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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3:
如东县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
家长:
根据《义务教育法》的规定,你的被监护人 已接受完_______________,现通知你于 月 日携带相关材料到 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。
附:需携带的材料如下:
1.本通知书;
2.户口簿及合法固定住所证件;
3.幼儿园或小学毕业证书;
4.就读小学需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卡。
(单位盖章)
年 月 日